|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、章程的变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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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0-25 10:35 文章来源:南海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一、项目名称:外商投资企业合同、章程的变更
二、审核类别:备案
三、审核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
四、办事程序:
1、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
2、外商投资科科长审批
3、分管局长审批
4、批复
五、审批条件:
1、对原合同、章程进行修改补充的内容须符合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、规章的规定;
2、修改、补充的内容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相适应;
3、对合同、章程修改补充后,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。
六、申报材料:
1、投资者签署的企业的补充合同、章程;(外资企业不须提供补充合同)(原件,须有投资者签字盖章)
2、企业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;(原件,须有董事会成员签字)
3、企业成立时的合同、章程及其批复,以及历次重大变更的文件及批复;
4、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5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修改、补充事项须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。
七、承诺时限:五个工作日
八、收费标准:免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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